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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川对绞吸船下达最后通告
更新时间:2015-4-27
灵川县委、县政府日前下发了《通告》,要求所有在漓江上的绞吸船于15日前自动撤离,否则将依法取缔。自通告下发后,绞吸船主陆续主动将船撤走,截止昨日下午4点,有20条绞吸船已撤离漓江。 3月11日,灵川县委、县政府组织县水电局、国土局、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共分为5组,对漓江灵川段的绞吸船船主下发了“通告”,要求在15日前主动撤离,不然将全部依法取缔。 县水电局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发现,从双潭电站上游至灵川镇大面段,共有非法绞吸船25条、运沙船16条、抽砂机1台、挖机1台。 14日中午,当执法人员来到三街中学河段时,5艘绞吸船仍在挖沙,岸边的货车忙着装运河沙。县水电局农昌副局长对记者说,如果绞吸船在15日前没有自动撤离的,将全部依法取缔。以后他们将加大对漓江灵川段进行管理,每个星期将派出执法人员对漓江灵川段进行巡查,发现一艘绞吸船取缔一艘。 本文链接:http://www.jxc66.com/product-8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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